还记得前阵子开始闹的"鸭兔"事件吗?在公众号里抄袭菌应该是发的最早的,之后各自媒体纷纷引用报道(因为有很多图是我P在一起的,我一眼就能看出来)
事件回顾:
1月16日,由广州美术学院冯院长创作并展出的“鸭兔元旦”系列作品引发网络争议。网友经过对比发现,冯院长创作的鸭兔形象与大众所熟知的米菲兔高度相似。冯院长在第一时间否认了抄袭一说。他还表示,一切我们所熟知的商业符号都属于公共知识和信息,都是艺术家创作的“词语”。1月21日,有网友发微博称:荷兰国家电视台NOS对此事件进行了报道,并称米菲兔出版商已向冯院长发函,等待回复。同时这件事引起了艺术界及法律界的广泛争议,有指责其抄袭,也有人为其辩解,认为是一种再创作,是一种借鉴。
感谢大家对米菲的爱护与支持。关于最近引起广泛关注的《鸭兔元旦》美术展,艺术家冯X先生、策展人樊X女士、学有x熙画廊与米菲官方经过友好的沟通与协商,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已经达成一致协议,以友好解决因此引发的争议。现共同声明如下:
如果大家没看懂或者没仔细看的话,抄袭菌给大家梳理一下:
1、承认米菲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冯院长、樊策展人和学有x熙画廊承认并充分尊重Mercis BV公司就荷兰艺术家DICK BRUNA 创作的米菲兔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和任何合法权益。
2、展览提早结束,有关作品交出
冯院长已经自愿将涉及到争议的作品交给了Mercis BV公司,学有x熙画廊也已经提前关闭展览(原本展览到3月份),并且各方也已经同意永久停止在(不管是现在的还是将来的)展览及/或商业活动中使用争议作品。
3、坚决维护米菲原创及合法权益
Mercis BV公司感谢大家关注本次事件,同时坚决维护米菲原创,维护其就DICK BRUNA作品享有的合法权益。
4、之后各方不再发表任何声明
之后上述各方不再就此事发表任何进一步的声明。
由以上重点,抄袭菌不知道冯院长到底有没有涉嫌侵权米菲兔,毕竟目前双方已经和解处理,不过还是有几个疑问,比如
为什么把相关作品交出?为什么要提前关闭展览?为什么同意永久停止展览相关作品?
还是难道玩的是一出行为艺术?
另外,从声明中也不难看出,这件事可能到此结束了。
之前我们就邀请过北京市大器律师事务所刘玥律师针对此事件发表过文章,他表示:“冯峰教授目前提出的其一些创作意向的回应或辩解,固然可以让公众知道其创作初衷和意图。但可能还不能达到司法层面上对抄袭质疑的有力抗辩。” “如果一旦形成诉讼,冯峰教授还需要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来证明“鸭兔元旦”的创作表达形式与“米菲兔”的艺术表达形式不雷同或不近似,或者能够证明该创作对“米菲兔”的使用是一种“合理使用”等等方有可能避免侵权的指责和司法认定。”
不过现在看来,至少在法律方面,冯院长已不会面临诉讼。他也没有必要针对这批作品进行举证是否雷同或相似,当然也不用去证明作品是否为合理使用,或者去做其它的辩解了。
目前这个“皆大欢喜”的结果,看似给今年春节增添了些许“和谐欢乐”的气氛,但实际上也确实给大家留下了更多的疑问。。。
抄袭菌2021.2.6截图于@Miffy米菲中国
回过头来,抄袭菌也想请问一下艺术圈的人士几个问题,咱也不懂哈,就是请教请教,毕竟不懂就要问嘛。
那些曾经口口声声地说这是艺术、这不侵权的策展人、批评家们;
那些要讲人情,但是又说搞艺术和搞艺术批评可以不讲道德和法律的策展人、批评家们;
还有那些没事就提杜尚的蒙娜丽莎的艺术家、批评家、策展人们,
你们怎么看米菲兔官方发布的声明?
你们觉得冯院长挑战规范、挑战边界挑战成功了吗?
你们觉得是全民版权意识的增强呢还是大家不懂艺术呢?
另外,你们还有啥要说的吗?
(如果你想看之前都是谁说了什么,你可以在下面相关的文章链接里找到答案~)
至此,至少在法律层面上,这场在艺术圈juan喧闹的的"鸭兔"事件也终于尘埃落定,抄袭菌就说一句话:干得漂亮!
哦,还有一句话,以后搞艺术之前也要学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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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及来源:@Miffy米菲中国
对比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