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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家擅自使用未注册商标违法    

厂家擅自使用未注册商标违法

  都是石膏板,“泰山龙”与早就注册成商标的“泰山”构成近似,因此未获国家商标总局批准注册。可经营者依然我行我素,将“泰山龙”作为自己的商标并将产品对外销售,不过很快就被工商部门查获。近日,赣榆工商局就在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举报下,在当地一家装饰店查获800张外包装标注“泰山龙”的纸面石膏板,并依法对这批涉嫌侵权的产品予以没收。

  不久前,赣榆工商局经检大队接到了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举报,当地一家装饰店正在销售侵犯其注册商标“泰山”牌石膏板。执法人员随即与该公司的打假人员赶到该装饰店,现场在店面及其仓库发现大量“泰山龙”牌石膏板,经厂家鉴定,这些纸面石膏板均系侵权产品,工商执法人员当场对该批涉嫌商标侵权的石膏板依法进行了扣押。

  后据经营者交代,不久前他从山东一建材公司购进800张外包装上标注有“泰山龙”及注册标记R字样的纸面石膏板进行销售。直到被赣榆工商局查获,当事人尚未售出上述“泰山龙”石膏板,赣榆工商局依法查封800张标注“泰山龙”及注册商标R字样的侵权石膏板。

  “泰山龙”为何成为侵犯“泰山”注册商标的侵权产品呢?原来,“泰山”是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申请注册的商标,而“泰山龙”则是山东这家建材公司尹某于2004年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的,但因“泰山龙”与注册商标“泰山”构成近似,2012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泰山龙”商标在石膏板商品上不予核准注册。

  虽然被否定了,但经营者依旧我行我素,在其生产的石膏板商品上使用“泰山龙”商标,其行为侵犯了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泰山”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已构成了《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所指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该石膏板也已构成侵权商品。

  最终,赣榆这家装饰店也因为销售上述“泰山龙”石膏板,构成了“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所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不但被依法没收侵权产品,还被予以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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