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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与城市同在路上    

户外广告与城市同在路上

  “让我看看你的城市,我就能说出这个城市的个性和居民在文化上的追求是什么。”芬兰设计师萨里宁的话,似乎一语道破了户外广告与城市之间的关系。户外广告作为全球有记录的最早的广告形式,其早已超越了简单的信息告知,具有商业功能和城市功能。它不仅是城市的识别符号,城市经济的晴雨表,城市繁荣的标志,更是城市标签、城市画报、城市街道的美学表情,是城市活力的象征。

  这些年,不管是经济的快速发展,还是政策的大力支持,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发展速度惊人,户外广告也不失时机地为城市化进程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同时也产生了设计低劣、缺乏美观、设置随意与环境不相协调等一些不和谐的音符,这与户外媒体受到的限制较少,户外广告设置没有严格的立法,政府缺乏对户外广告的规划不无关系,从而致使户外广告队伍迅速壮大了却鱼龙混杂,出现了各种问题。

  户外广告作为城市的“脸面”,与城市的发展息息相关。这就好比一个人,无论内在心灵多好、多美,外表却是蓬头垢面,想必给人的第一印象定是不好的。因此,户外广告的发展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城市与户外广告同行,都应走在发展的路上。8月25日,广告法修订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修改、完善现行广告法,不正说明了这一点,户外广告的规划以及设置再次被提上日程。

  对于一个城市来说,在符合城市战略定位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城市的空间资源设置户外广告,协调好广告与环境的关系,这样不仅美化了视觉环境,而且提升城市的形象和户外广告的价值,并有效地促进了经济发展。符合城市发展战略,这让我想到了一个很好的案例,即纽约时代广场的“反规划的规划”。大部分人眼中的纽约,一般只局限于曼哈顿的那部分,而今天曼哈顿的“地标”,是时代广场那些“由巨大广告牌围合而成的世界的商业中庭”。今天的游客站在时代广场,发现满眼是扑面而来的巨型霓虹灯,或许会有几分迷茫、几分艳羡、几分嫉妒,到底什么是传媒社会?什么是商业文明?

  而在80年代,纽约遭遇了建筑上的现代主义,那时政府确实也想“清除浮渍” ,于是聘请大师设计建造了几幢现代派高层,希望以此吸引大公司的眼球,可事与愿违并不成功。90年代中,迪斯尼接手,实施了一个“反规划的规划”,一反传统,主角变成了广告牌和霓虹灯。这个别出心裁的规划——在42街南面广告遮盖面积不得小于8000平方英尺,所有广告提供不少于20%的面积,用于表现动感而绝不是安静。这些原则不是从高尚品位的角度出发,而是为了保持这里街道喧嚣的传统,其目的不是无声的统一,而是喧哗的吸引竞争。从此,42街和百老汇重回热闹,吸引了无数人的视线。到过纽约的人也许会不记得许多东西,但绝对忘不了时代广场的广告

  户外广告的设置具体来说,就是在满足城市各项功能的基本要求和符合景观美学要求的前提下,采用先进的设计理念、新形式、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对户外广告、店招牌匾及景观进行统一布局、规划、个性设置,使其与周遍环境和谐统一,并充分体现出城市特色、城市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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