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城管商城分局执法人员一次巡查中,发现双岭路和临西十一路交汇东150米路南沿线一家停车场有设置违规户外广告的迹象。
经中队现场调查了解,该停车场负责人在尚未办理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手续的前提下,在停车场出入口绿化带内挖槽灌装水泥欲设置宣传广告,招揽生意。执法人员还发现,该停车场已制作好预设的户外广告牌,并且制作的材质档次很低,规格与许可的标准也严重不符。
了解情况后,执法人员向停车场负责人讲明,户外广告设置必须按照审批流程,依据城管局户外广告网络办公系统,待中队现场勘验等流程批准设置后,当事人方可设置户外广告。否则,将视为无审批手续擅自设置的违规行为,在巡查发现后将依法拆除,造成损失由当事人自负。该负责人表示,接受批评教育,并现场签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3日内自行恢复绿化带原状。
城市管理部门提醒广大经营业主:所有户外广告牌匾的设置需要到政务大厅城市管理局窗口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并按照规定的材质、规格、位置等要求予以设置,任何未经审批私自设置的广告牌都属违规,城市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清理拆除。
最后,城管部门还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户外广告排查力度,维护当地户外广告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