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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营销也可以跨界    

音乐营销也可以跨界

  2008年9月19日,由青年音乐娱乐频道——兵团卫视和音乐整合营销机构热波传媒联合主办的中国首届音乐产业研讨会在泉州召开,新生代市场监测机构副总经理兼研究总监肖明超先生受邀出席并发表了《年轻人的音乐狂潮与营销机会》的主题演讲。随着中国80后乃至90后新生代力量的崛起,寻找能够与他们产生共鸣的介质和结合点已经成为各路商家共同关心的话题,此次研讨会也吸引了包括特步、奥美广告、福马食品、鸿兴尔克等知名品牌的负责人以及营销总监的参与。

  肖明超先生认为,音乐营销是可以跨越国界、地域、文化和行业的营销,汽车、运动品牌、健康、时尚品牌、快消品都可以找到与音乐的结合点。

  研讨会上,肖明超先生指出,音乐是一个比较好的与年轻人进行营销沟通的工具。据新生代市场监测机构与热波传媒联合开展的年轻人音乐生活形态调研发现,在15~35岁的年轻人中,音乐已经是非常普遍的爱好,54.7%的人表示每天都在听音乐,接近20%的青年人每周听5次以上,而“80后”和“85后”群体听音乐的时间是比较长的。在分享最新研究数据的同时,肖明超先生也基于数据做了相应的深度洞察,就如何展开有效的音乐营销的问题从理念和实践方面都给予了相关策略和建议。他指出:
  第一,音乐营销应让音乐成为价值传递介质。这里所谓的价值传递是要求我们的音乐营销方式,既要符合品牌的特性,又要抓住青年人所关注的要素,形成结合。热波传媒提出了“我在乎”的概念也是一种理念和价值的呈现,找到消费者在乎的元素,并传递跟消费者所在乎的这种元素相匹配的音乐给他,品牌的信息才能准确地传递。有首流行歌曲叫《不想长大》,其流行就是找到了目标消费者的一种心态,音乐营销就要和消费者的价值取向吻合起来。
  第二,音乐营销要充分利用娱乐明星的力量。娱乐明星对于青年人群的影响是非常大的,青年人处在价值变迁的过程,他会有一些潜在的偶像和明星来作为自己参照的一个对象,所以他们对明星的崇拜不仅仅是外表,对明星的个性,能力,才华出众、努力拼搏等等都是比较推崇的。调查中,青年人比较推崇的明星在才华、品德等方面相对都是比较好的,明星不能没有道德观。比如陈冠希事件,其实年轻人都有自己的判断。青年人喜欢的明星实际上和他自己的偏好、自己的个性实际上是相吻合的。
  第三,音乐营销要让音乐和品牌产生共振。众所周知,英特尔的品牌总是与一段强有力的音乐配合出现。那么,一个品牌怎样做出有关这个品牌的音乐呢?英特尔当初认真研究了人们对其品牌的一种触觉,并音乐融合在其品牌中。品牌一旦拥有了标志性的音乐,那么,音乐出现,品牌也就出现,消费者听到音乐同时也感触到品牌,所以品牌和音乐的结合对于品牌是有非常大的提升的作用。此外,像娃哈哈、百事可乐等都有做很多和音乐有关的营销,其也是面对青年人的,成功让音乐和品牌融入一体。
  第四,音乐营销可整合音乐和电视栏目建立品牌。与音乐电视栏目进行整合营销,既可以和某种电视音乐栏目放在一起;也可以进行策划,独创一种新的音乐营销品牌,比如“超级女声”。虽然现在有很多卫视台开发了这样的音乐营销节目和品牌,但是可持续性弱。原因就在于他们并不专注于音乐,也就是说音乐没有品牌,实际上,结合音乐的电视栏目也没有品牌。结合音乐建立专业的音乐频道或电视节目,并形成持续性,是非常重要的。
  第五,音乐营销应该建立全方位的音乐关联平台。人们首先喜欢音乐,不仅限与音乐本身,如果建立关联平台和音乐有关,比如歌友会,歌迷见面会等等,形成全方位的立体式的营销平台,就能够把品牌更好地、更深入地传递给这些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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