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商标法》,对于商标的使用者、持有者及准备注册者‘都提供了更加全面及有力的保障,但仍存一些未竟之事需在日后的实践中摸索、改善
新《商标法》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驰名商标”不再用于广告宣传。然而近日,工商部门在对我市的公交站台广告、大幅海报广告等进行检查时发现,“超范围”宣传的情况依然存在。
5月1日,新修订的《商标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生产、经营者如果还将“驰名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或广告宣传、展览、其他商业活动中,将处10万元罚款。距离新法实施仅剩两天时间,记者探访合肥几家超市发现,标注“驰名商标”的商品,有不少还在销售。
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执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对于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行为,
工商标字[1999]第3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商标管理工作,提高商标办案质量,更好地执行《商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就商标行政执法中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商标管理部门查处的商标违法案件主要包括: (一)商标侵权及假冒案件; (二)商标违法使用案件; (三)非法印制或者买卖商标标识案件; (四
一九九二年七月一日五百九十七号法令颁发并经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一千四百二十号法令及一九九四年二月五日一百零二号法令及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八日一千一百零六号法令修改) 目录 第二部分工业产权 第七卷商标或服务商标及其他显著性标记 第一编:商标或服务商标 第一章:构成商标的要素 第二章:商标权利的取得 第三章:商标赋予的权利 第四章:商标权利的移转和失灭 ①法国知识产权
为防止企业在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上过度强化已获得的药品商品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5日出台了《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根据这一规定,企业必须在尺寸、位置、字体和背景颜色上突出药品通用名;凡未经注册的含文字的商标,以及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名称,不得在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使用。
商标评审,是商标评审委员会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商标争议进行裁决的行政程序。《商标评审规则》制定于1995年。2002年9月进行过第一次修改。随着商标申请量的巨增和新问题的不断出现,原有的评审规则已经不能适应实践需要。2005年9月26国家工商总局对《商标评审规则》进行了第二次修改。 一、鼓励通过调解处理商标确权案件 旧规则:商标评审规则中通篇的关键词是“决定”、“裁定”,而“调解”未被关注。 新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科技文化交往,维护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以下统称知识产权)实施的保护。 第三条国家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 海关依照有关法律和本条例的规定
.unnamed1{ font-size:12px;}--> 第三章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第二十七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 第二十八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第二十九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最新)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商标注册的申请 第三章商标注册的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发给注册人《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是商标局发给注册人的,有关商标取得注册的证明文件,其内容应与《商标注册簿》上登记的内容一致,具体包括: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样、类别、核准使用的商品(服务)、注册人名义、注册人地址、注册的有效期限等等。 《商标注册证》是注册商标的法律凭证。商标注册人在印刷其注册商标标识,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他人的商标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
“抢注”的法律禁区:《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简析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本条规定是对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先用权的保护,是对申请在先原则的补充。 本条所保护的对象为“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即在中国已经使用并已为中国相关公众所知悉,但尚未驰名的未注册商标或在后注册商标。构成本条所指“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应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5号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决定修改,现予公布,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 局长王众孚 二〇〇四年八月十九日商标印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标印制管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
新的《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出台,并自2004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与此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9月5日发布的《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废止。附:《商标印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标印制管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分别简称《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印刷、印染、制版、刻字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和管理,依照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有关商品的规定,适用于服务。 第四条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的,应当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应当详细说明该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和地址;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
中广协[2003]1号关于印发《中国广告协会会员接纳与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广告协会、中广协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现将经过中国广告协会第四届执行理事会通过的《中国广告协会会员接纳与管理暂行条例》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中国广告协会会员接纳与管理暂行条例 依据《中国广告协会章程》,结合当前广告业发展的形势以及广大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以及与广告业有关单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商标注册的申请·第三章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第四章注册商标的续
1995年12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8号公布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商标的管理,促使企业正确行使商标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经核准注册的公众熟知商标(以下简称商标)第三条企业商标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企业行使商标权,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遵守国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