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亚太广告奖创立于1990年,旨在促进亚太地区广告业界的交流与共同发展。历届均邀请亚太各国家和地区卓越有成的广告人担任评审委员,参赛者来自亚太地区数十个国家,每届收参赛作品达千余件,是亚太地区历史最悠久、影响力最大、最广的广告奖项之一,现已成为亚太地区广告业界的重要盛事。
一直以来,主办单位秉持着一贯的理想,藉由年度「时报亚太广告奖」的举办,提供亚太广告人一个专业交流及学习的机会。每一年,透过评审大师们的对话以及作品之间的相互观摩,带动了近年来参与地 参赛作品件数的快速成长,我们期许在不久的将来,「时报亚太广告奖」能够持续感染亚太地区的参与热度,并因为良性的竞争,让更多的广告人激荡出亮丽的火花,呈现出更多令人惊艳的绝世佳作。【详细】
第十九届时报亚太广告奖,期待每件广告作品都A+
第十九届时报亚太广告奖即日起开始报名至2009年1月16日截止!
本届主视觉以英文字母「A」为整个创意的发展元素,其源由在于亚太的奖座像个A字,亚太的英文Asia-Pacific起头也是A, 广告的英文亦是A,而A更有优等、优越的符码意含。
第十九届时报亚太广告奖整体的创意概念,就是期望本届亚太奖将再汇集全亚太各个国家最优秀、最优越的广告作品,一起为亚太地区的广告事业在此发光发亮,持续闪耀着创意光芒与热度!
1.参赛作品需创作于亚太地区。
2.平面+电视+户外
- 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11月30日,于政府核准出版之报纸或公开发行之期刊杂志,于大众场所或户外媒体
张贴,以及电视、 电影院上刊出之广告(不包括纪录片、MTV等)均可由所属之广告代理公司、制作公司或
经政府核准立案之广告主报名参加。
网路
- 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11月30日之间创作,并曾于亚太地区媒介之任一网路托播且实际露出之亚太地区网
路广告。
-参赛网路广告类评选之报名单位请出示广告托播单,以证明露出之事实。
奥运特别项
-凡与2008年奥运相关之电视、平面、户外与网路等广告均可参加。
3.广告公司(制作公司、媒体公司)、广告主、刊登媒体三者如为同一公司,请勿重复提送参赛。
4.每件作品仅限由一个单位报名,并需事先取得报名表所列相关单位及版权相关单位同意。
5.曾参加本奖且得奖之作品,不得再报名。
6.如遇报名表填写不完整、作品规格或参赛资格不合,以致影响资格或评审结果,恕不另行通知。[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