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 黄合水 教授
一直以来,电视媒体广告效果的评估主要依托于以收视率为基础的量化指标体系。
但是,收视率等量化指标只考虑了电视广告受众是否接收到信息,而没有考量受众接收广告信息后的态度。
因此,仅仅以收视率、收视份额等来评价电视媒体的广告效果,一定程度上让收视率等量化指标扮演了过分重要的角色。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和评价体系中,对一个人能否胜任某项工作或能否获得事业的成功有两个判断标准,即“智商”和“情商”。智商反映人智力水平的高低,而情商则反映情感品质的差异。
如果将代表受众数量的广告收视率比作人的智商,那么受众看到广告后的“质化”效果就可以比作人的情商,“智商”与“情商”的结合,将决定电视媒体广告的最终效果。
我们要结合量化指标和质化指标两个层面,来评估CCTV的广告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