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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者就像上帝一样俯视众生,真能看透每个人吗?    

营销者就像上帝一样俯视众生,真能看透每个人吗?

  大数据时代是营销者最好的时代。在技术与数据的帮助下,数字营销者终于有可能透彻了解消费者,精准定位消费者,实施追踪每一个投入的效果,消灭那传说中50%的广告浪费。
  
  无数的数字营销实践者和创新者都在描述这样一个理想状态:收集到消费者越来越多的信息,准备识别出消费者生活的变化(包括是否怀孕)、购买行为和需求(买了什么,要买什么),然后利用精准投放技术,将广告信息在正确的时间投放,并实时追踪每一项营销活动的后效,消费者是否后续产生的购买行为。
  
  多么理想的状态啊!营销者就像上帝一样俯视众生,看透每个人,可以选出目标消费者,引导消费者做指定的选择,不浪费一毛钱。
  
  但,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是时候认清现实,放弃这种上帝错觉的时候了。
  
  数字营销的常见错觉个人行为完全可预测错觉很多人信奉人类行为的可预测性,当掌握个人足够多的历史行为数据时,消费者个体下一步的选择和行为也就能准确预测出来。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许多消费者看着同样的节目,接触同样的媒体内容,搜索同样的内容,进同样的电商平台,但最终消费者的购买选择可能千差万别。甚至消费者自己都不能预测自己的行为。就像我自己,不到最后一刻,我都不知道自己中午会选哪家吃饭。
  
  控制权的错觉数字营销常常幻想掌握数据,掌握各种触点的情况下,就能把消费者牢牢控制在手心。这是一个天真的幻觉。在互联网带来的第四次传播革命中,“去中心化”是其本质。技术不仅仅赋予营销者更多能力,也更多地赋予受众权利。受众已不再处于被动地位,受众可以主动逃避广告、主动获取信息、解构甚至颠覆品牌。种种趋势表明,营销者的主导权在削弱——以前,营销者看上去是一位“老大哥”的光辉形象,而现在,就连“老大哥”都做不得了,那么还怎样去做“上帝”呢?!因此,“说服力”成为关键因素。在找到正确的人、进行正确的投放、实施创意、给予目标人群以利益之后,怎样通过有效地说服而改变受众与目标人群的行为,这才是营销者应当考虑的。通过品牌本身的号召力、对于消费者情感的影响、营销者理性的提供(如给予消费者更多的优惠、折扣,等等),在一定程度上,会使效果得以提升。
  
  50%广告浪费错觉许多数字营销都喜欢引用“我知道我的广告费有50%是浪费的,但我不知道是哪一半”这一经典说法,而且相信数字营销常常用精准投放这个手段来消灭这50%的浪费。
  
  数字营销的定位常常简单地确认为潜在客户,也就是买家。比如豪华车的广告要投给想买豪华车的人。但营销的目的不单单是为了去寻找潜在用户。找到正确的人进行对话,这也是营销的创意的一部分。营销者表达的,有时是讲给用户听的,有时是讲给其他营销者听的,有时还会是讲给大众听的,甚至是讲给舆论听的。所以,如果是单纯的为用户代言而代言,那么,亲,你就错了!
  
  再次,有些产品的潜在用户是极为广泛的,甚至所有人可能都是消费者,比如可口可乐、瓶装水以及洗发水,等等。因此,此时的“精准”就没有了意义,原因在于,此时就很难对于目标人群与受众进行预测。
  
  ROI的误区精准是减少浪费的重要手段。目前测量精准的标准常常设置为100个投放中,有多少投放给了目标受众。如同战场上100发子弹,打中了多少敌人一样。这个精准ROI的定义的导向是狙击枪。但要提高ROI不能忽视更重要的规模化效应。战役的胜利常常依赖的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击中多少敌人才是最重要的。所以一个更合适的ROI的定义是目标受众中,多少比例被覆盖。因此,在营销投入回报率时,应从两个角度进行考量,一是减少浪费,一是规模化的效应。
  
  效果追踪错觉直接将效果追踪到销售,这是数字营销的一个常有的梦想。确实,数字营销广告投放到销售的追踪变成可能。但品牌所带来的中长期效果,并不会体现在个体的层面上,因此这样的行为常常是不可能追踪到的。例如,搜索可以被追踪,其中也包括搜索背后的转化率。但是如何去驱动搜索、如何去提高搜索的转化率——这些却又与品牌建设的媒体、大众媒体中长期效益的引导息息相关。又如,一新品准备投放到市场,而在此前是没有任何知名度可言的,所以不易为人搜索,因此,也就无所谓追踪、提升ROI了。
  
  此外,以点击率为重要参考指标的展示广告,其真正的点击率是不足千分之一的,但是展示广告可以激发人们去搜索,进而在线下采取一些行为,而这些都是短期无法被追踪到的。
  
  对人的服务“对人的服务”——这才是数字营销者对于传统营销的最好的诠释。那么,应如何解决以上两个问题呢?
  
  首先,要寻找共性。在营销中,我们在苦苦地寻觅着精准定位,或许说找寻是的是差异化。然而,掌控共性却是更为重要,因为,掌握共性意味着是更好地理解消费者,做到“对人的服务”。在掌握消费者共性的情况下,才能更好地改善产品、优化服务、传递信息。例如,当营销者得知消费者刚刚作为母亲需要一系列婴儿产品,此刻,营销者不应仅仅去针对此位母亲的个体情况进行推递,而更应从宏观的角度去考虑刚刚身为人母之人共同的困惑是什么,迷茫是什么。只有共性和个性的结合,才能够将“对人的服务”做得最好。
  
  第二,创造性定位,而不仅仅是数据驱动。定位绝非易事。营销者不能过分地去依赖于技术公司,因为技术公司看待问题的角度,与广告主本身对于消费者的理解角度是不同的。比如,营销者要推广假牙清洗产品,如果技术公司来做,他只会去找谁在用假牙;而营销者角度,他会考虑到情感因素——刚刚就业的小白领,会给年迈的父母去购买一套这样的产品尽孝。由此可见,双方分析角度是不同的,当然,这仅仅是一个案例。因此,营销者一定要注重参与并且增强审核数据的能力。
  
  第三,注重情感说服力。在找到正确的人、进行正确的投放、实施创意、给予目标人群以利益之后,怎样通过有效地说服而改变受众与目标人群的行为,这才是营销者应当考虑的。通过品牌本身的号召力、对于消费者情感的影响、营销者理性的提供(如给予消费者更多的优惠、折扣,等等),在一定程度上,会使效果得以提升。
  
  第四,注重规模化效应。至于规模化效应,要做到规模化与精准化并行,即不仅要考虑到你触及到了多少目标人群,更要考虑到在这些目标人群中,有多少被你触及到了。
  
  第五,有效的效果测量。这与之前讲的“说服力”有关。营销者要注重营销过程中的情感因素、品牌效应、产品本身的力量以及创意的发生,将营销模式转变为“应需型”,不再是一味地强调单向型的沟通,而是主动地与消费者在一起,衡量效果与长期回报,在消费者的决策路径上起到影响的作用。在这一点上,小米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在小米的交互体系中,小米充分利用与消费者的互动,运用榜样的力量、情感的影响,从而小米将其本身打造成为了口碑媒体(earn media)。再如,视频广告、原生广告的传播都是与规模化相关的。
  
  总之,作为大数据背景下的数字营销者,如何重新定义传统的营销理念,将自以为是的“上帝”身份抛弃,从“对人的服务”中去抹除错觉,这才是数字营销者的康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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