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苹果公司又惹上了官司,这次纠纷的起源是由于APP。记者昨天从一中院了解到,上海易饰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状告AppleInc.苹果公司、上海沃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易饰嘉公司索赔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超1亿元,法院现已正式受理此案。
据向法院递交的诉状显示,易饰嘉公司自2007年5月起开始开发“为为网”网站作为电子商务平台。2010年7月,网站开发完成并正式上线投入运营。易饰嘉公司经申请,取得“为为网”注册商标。2012年11月,易饰嘉公司在“为为网”PC端电子商务平台的技术基础上,开始开发“为为网”APP移动应用程序,并于今年4月开发完成。
今年4月,易饰嘉公司在苹果公司官方网站注册开发商账号,并根据规定流程,在APPStore注册并申请上架“为为网”移动应用程序,但遭到苹果公司拒绝,理由是“为为网”App版本已经存在。易饰嘉公司发现,该款已存在的程序完全使用“为为网”注册商标作为程序图标,由沃商公司开发,并由苹果公司获准进入到APPStore。
易饰嘉公司于今年6月多次向苹果公司提出异议申请,要求删除、下架已存在的“为为网”应用程序,许可其开发的“为为网”APP移动应用程序进入APPStore,但苹果公司以同样理由拒绝或未予回复。
易饰嘉公司认为,两被告的行为使其损失大量用户资源和市场份额,经济利益受到极大影响,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苹果公司停止侵犯“为为网”商标权的行为,在APPStore将沃商公司开发的“为为网”APP移动应用程序删除、下架;沃商公司停止侵犯“为为网”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立即撤回并销毁其已经开发并发布于APPStore的“为为网”APP移动应用程序;两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亿余元,并公开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