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企业在对外宣传和招投标过程中冒用我会“CNAAⅠ”、“CNAAⅡ”、“CNAAⅢ”证明商标,中国广告协会郑重声明:
一、中国广告协会是“CNAAⅠ”、“CNAAⅡ”、“CNAAⅢ”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对该商标享有专用权。
二、对未经中国广告协会许可,擅自使用与“CNAAⅠ”、“CNAAⅡ”、“CNAAⅢ”证明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中国广告协会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中国广告协会郑重警告侵权者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我会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一切权利。欢迎社会各界向我会提供线索。
四、中国广告协会有责任履行维护行业合法权益的职能,保护获得“CNAAⅠ”、“CNAAⅡ”、“CNAAⅢ”证明商标使用权广告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广告业市场竞争秩序。
中国广告协会联系电话:010-59725111
中国广告协会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