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下称《广告法(修订草案)》),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成功的控烟经验证明,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能够有效地降低烟草消费,部分禁止效果非常有限或基本无效。一项针对102个国家的研究表明,实施全面禁令的国家中,消费量降低近9%;相比之下,实施部分禁令的国家中,消费量仅降低1%。”在今日召开的关于修订《广告法》信息通报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梁主任梁晓峰表示。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为规范广告活动,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草案补充和完善了药品、保健食品等广告准则,加大对虚假广告等的惩处力度。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广告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时时可见、处处可见,影响较大。随着社会经济的逐步转型,营销方式的不断变化,消费需求的逐渐增强,广告以越来越多的形式出现并存在,广告监管也面临更大挑战。完善的广告监管机制对推动广告资源优化配置、助推中国广告行业由弱变强的转变,具有积极意义。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稽查局在广西南宁召开食品药品广告监管工作座谈会。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刘佩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部分省(区、市)局分管负责同志和各省(区、市)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出席会议。会议分析研究了食品药品广告监管工作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就新形势下如何推进食品药品广告监管工作,提出了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据国务院法制办网站昨天消息,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公益广告禁止出现商品或商业服务名称、商标标识、联系方式以及任何与宣传、推销商品或商业服务有关的内容。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6月8日。
今年2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七条,拟对虚假广告进行界定,但其中有些表述有待商榷,笔者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明确。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家工商总局昨天表示,目前广告法修订草案已完成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新版广告法有望年内出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17日说,广告法的修订取得重要进展。经过多次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与相关部门多个回合的认真研讨以及多轮修改,目前广告法(修订草案)已完成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国务院法制办将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望在年内出台。
《广告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共6章75条,比原《广告法》的6章49条多出了26条,尤其是文字内容上,整部《草案》几乎比原《广告法》内容增加了近一倍,起草者的良苦用心可见一斑。针对当下的热点问题,《草案》增加、修改、完善了一些规定,细化了准则,凸显了实际操作性,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工信部、国家卫计委、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4月10日至 8月31日八部门联合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 ...
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国烟草学会在京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征求意见稿)》研讨会。与会专家认为,广泛禁止烟草广告符合实际,建议保持目前相关条款表述不变。这与此前控烟专家“全面禁止所有烟草广告”的要求针锋相对。
近年来,电视、报纸等广告在监管部门的重拳治理下,逐步迈入规范化的轨道。然而,电台广告由于受众较少,监管部门重视程度相对薄弱,一些唯利是图的商家便趁机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使消费者利益受损。
拟修改的广告法虽然增加了相关内容,但没有专门针对网络广告的相关规定,在互联网广告发布等相关操作上,案件认定、取证、处罚上有一定难度。专家希望将搜索引擎有偿推广纳入广告法管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明确区分自然搜索和有偿推广结果;对搜索引擎虚假违法广告加大处罚力度等
中国烟草学会近日在北京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研讨会,与会专家学者认为,征求意见稿对发布烟草广告的媒体和场所所作的更为广泛和严格的禁止性规定符合《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